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商业房地产REITS试点新规定
这是证券实施中国证监会关于启动商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公告(以下简称商业房地产REITS公告)的具体措施,将进一步丰富REITS业务类型,交易促进REITS功能,布商促进REITS市场的业房高质量发展。
深圳证券交易所高度重视商业房地产REITS试点工作,地产点新扎实有序地开展规则修订、规定技术体系开发、深圳所发S试项目培育等准备工作,推动商业房地产REITS试点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和良好进展。根据《商业房地产REITS公告》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形成了“1” 7 6.REITS规则指南框架,即1项业务方法、7项业务指南和6项业务指南,巩固了REITS业务房地产系统的基础。

首先,将商业房地产REITS纳入规则范围,在商业房地产REITS的运营和财务状况、资产评估、运营管理安排等方面增加差异化的验证要求,规范商业房地产REITS的审计和存续期披露要求。

二是完善审计机制,明确审计程序,缩短审计期限,优化REITS合规性、回收资金用途、收益率、基金经理兼任等准入要求。

三是优化销售定价安排,允许约定高价消除机制,明确优先配售线下投资者认可REITS的长期投资价值,合理确定战略配售规模。
四是完善扩张机制,完善拟购房地产项目业态要求,缩短新购房地产项目申请时限要求,调整扩张销售阶段战略投资者范围。
五是加强存续期信息披露,细化交易相关提示公告和触发暂停的临时公告披露要求,优化定期报告回收资金信息披露要求。
下一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推进REITS市场优质发展的主题,构建简洁、高效、规范、透明的REITS规则体系,加强优质项目储备,促进REITS商业房地产试点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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